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之一,和公司最大的區別主要是人數不同,普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是2-50人之間,一人有限公司則只需一個股東即可,那么天津注冊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新規,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全部歸屬于一個股東,具有完全法人資格。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注冊資本規定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其對外承擔的責任取決于公司財產的多少。尤其是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它們在經營期間極易出現資本不足或資本混同的問題。因此,對于該類型公司來說,注冊資本不應填寫過小。此外,為保障公司權益,建議創業者最好參照本行業平均水平來進行注冊資本數額選擇。
三、經營范圍規定
經營范圍是企業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也是注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過程中的必填登記事項。通常,經營范圍一經核準登記,企業就有了在這個范圍內的權利能力,同時承擔不得超過范圍經營的義務。所以,企業在填寫經營范圍時,需從自身未來經營實際出發,選擇具體的經營項目。
由此可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東人數方面、責任方面、稅務方面有很大不同,在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規定的沒有很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