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創業者想要擺脫老板的束縛開始自己創辦起公司,所以今天主要也是跟大家分析一下注冊公司的幾大誤區:
一、公司注冊的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大越好
目前公司注冊的注冊資本是實行認繳制,這也導致了很多創業者在注冊資本確定這塊不是很嚴謹,其實這個是很不可取的,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對外宣稱可以承擔的債務額的大小,一旦公司對外出現欠款的情況,公司是就其注冊資本來償還公司債務的,如果注冊資本過大超出公司的實際經濟能力,對公司的投資人影響也是很大,例如:注冊資本為10萬元,現在對外欠款100萬,公司股東只需要拿出注冊資本10萬元償還債務即可,如果注冊資本是100萬,那就需要償還這完整的100萬。所以注冊資本也并不是越大越好,需要與企業經營規模等相匹配的。
二、公司注冊的注冊資本并不是只能以貨幣作為唯一的出資方式
公司注冊的注冊資本,股東可以有貨幣和非貨幣兩種出資方式,非貨幣方式一般包括:實物、土地使用權、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財產作價出資,但是對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財產除外,這類不能作為出資財產一般包括:勞務、信用、商譽或設定擔保的財產等。所以也是需要注意。
以上兩點也是大家注冊公司時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