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注冊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一、天津公司注冊小規模納稅人
1個標準: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2018年4月份修正);2個不能: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三大對象(銷項、進項和應納稅額),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二、天津公司注冊一般納稅人
1個標準: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
2個能夠:能進行健全的會計核算 ,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1、小規模納稅人、個體戶可以轉為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個體戶滿足一般納稅人條件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一般納稅人目前不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2020年12月31日前,一般納稅人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如果轉登記后,連續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則應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且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與個體工商戶是交叉關系的,有關聯,又有差別。小規模納稅人里有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里有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