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戶不能轉讓而公司可以,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不能像公司那樣轉讓,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需要先注銷然后由新經營者重新注冊然后由新經營者重新注冊。
2、個體工商戶不能開分店而公司可以,個體工商戶只能一個地址、一個個體戶政、一個名字,而公司不僅能成立分公司、子公司,還能成立企業集團。
3、個體工商戶拉不來投資而公司可以,個體工商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為經營者且承擔無限法律責任,且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沒有人愿意合伙投資一個個體工商戶。
4、個體工商戶的經營風險大,個體工商戶承擔無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比如你開一家小餐館吃出了問題,你得用全部身家去賠償。如果是公司就以注冊資金為限了,不至于傾家蕩產,那么個體工商戶是不是毫無優勢呢?當然,存在即合理,個體工商戶至今不是沒有任何優點,以前個體戶為定額繳稅,公司為查賬征收,而現在個體戶和公司一樣實行查賬征收。